職    稱:運動傷害防護員
壹、應徵資格:
(一)持有本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之運動防護員。
(二)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且年齡在65歲以下(38年8月1日以後出生者)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三)無教師法第14條等各款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情事者(檢附具結書-附件)
(四)其他: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實務工作經驗者(檢附證明文件), 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 配合校務工作與計畫工作內容者。
貳、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3個月)。
參、僱用期間:

自106年09月01日起至107年07月31日。
肆、薪    資:

學士薪資每月新臺幣 3萬1,520元;碩士薪資每月新臺幣3萬6,050元, 以上均有勞保、健保、勞退及離職儲金。 
伍、報名方式、時間、表件:
(一)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
(二)時間:報名資料請於106年08月15日前

陸、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到時間:106年0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點30分前。
(二)甄選時間:106年08月16日(星期三),上午9點起。
(三)地點:國立斗六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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