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安樂高中誠徵物理治療師或運動防護員一名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
二、教育部體育署105年12月26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050038777號函核定辦理「105學年度補助各級學校約用運動傷害防護員巡迴服務試行計畫」。
貳、報名資格:
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一、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且年齡在65歲以下(41年3月1日以後出生者)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持有國外學歷者,需繳驗駐外單位驗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含中譯本)。
三、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有效期限內運動傷害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
參、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錄取人員受聘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肆、報名表件下載:
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即日起公告於下列網站,請自行下載使用。
一、基隆市立安樂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aljh.kl.edu.tw/aljh/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228)。
二、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enter.kl.edu.tw/v7/edu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