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甄選108年度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相關資訊如下:

一、 職稱及名額: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 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學經歷專長,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4.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5. 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6. 大專校院畢業,具特殊教育或職業輔導等實務經驗,並對特殊教育具有熱忱者。

(二)    其他必備條件:

1. 需自備交通工具及相關汽車或機車駕照。

2.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聘約屆滿後,如工作績效表現優異,經考核通過者,109年度得優先續聘。)

四、薪水待遇:本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月薪計新臺幣32,136元整,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五、報名時間:108年7月4日(星期四),報名時間為上午 9:00~12:00,13:30~15:30 止

六、 甄選時間:108年7月5日(五)上午。

七、錄取公告:108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18時00分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八、錄取後依規定辦理僱用相關作業,正取人員請於7月8日(週一)上午8點至本校人事室完成

      報到手續並同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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